记者昨从襄樊市房管局获悉,《襄樊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今起公开征集市民意见和建议。市民可登录http://fgj.xf.cn/new/查询并留言,也可拨打3718229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。
3类家庭可申请廉租房
《办法》规定,廉租房实物配租实行电脑摇号分配。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: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1年以上,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保障标准以下的低保家庭;重点工程和旧城改造中被拆迁的低保家庭,原住房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保障标准以下,选择货币补偿并在协商期内搬迁,将原住房区位补偿款全额上缴该市房管部门建立专户代管的家庭;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保障标准以下的特困职工、急需救助的孤老病残以及其他需要廉租住房保障的人员。
申请廉租住房需通过社区居委会、街道办事处、各城区政府、房管局4道审核关,审核结果在社区公示,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。
6种情况将收回廉租房
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6种情况之一的,将取消保障资格,收回廉租房并责令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房标准租金的差额。
6种情况是:(一)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、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;(二)家庭收入连续1年以上超出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;(三)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,人均住房面积超出6平方米的;(四)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;(五)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、转租或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;(六)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居住的。